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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今日/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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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典辉 发布时间:2023-03-28 05:00:39 点赞:


核心内容:四川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四川省是西南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也是经济发展较为快速的省份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自2019年起,四川开始实行新版个人所得税法...


四川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四川省是西南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也是经济发展较为快速的省份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自2019年起,四川开始实行新版个人所得税法,并提高了征税起点。本文将介绍四川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相关内容。

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是指根据纳税人申报情况和扣除项目,在计算应纳税额时确定的一种比例。在四川省内,纳税人需要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相关信息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2.四川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有哪些变化?

自2019年起,实行新版个人所得税法,并提高了征税起点。在此基础上,四川省也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相应调整:

  1. 申请税收优惠额:工资、薪金所得按月份分别享受5000元、36000元申请税收优惠额;以及其他各项所得享受4000元申请税收优惠额。
  2. 累进税率表:适用于工资、薪金等劳务报酬性质的所得。其中,“超额累进部分”采用7档逐级累进方式计算。
  3. 综合计算方法:适用于生产经营、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以及其他各项应纳入综合计算方法计算的各类综合性收入。

3.如何确定四川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在进行汇算清缴时,纳税人需要按照以下步骤确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1. 填报申报表格: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关于年度汇算清缴的通知及关于调整预扣按照最新税收政策文件执行金额通知等表格。
  2. 确认应纳税额:根据填写申报表格中的信息,结合适用的免除和减免政策后计算出应纳税额。
  3. 确认核定征收率:根据确认出来的应纳税额和纳税义务期内已预扣按照最新税收政策文件执行金额比较后确定最终核定征收率。
  4. 完成汇算清缴:按照规定时间向或地方财政部门办理汇款手续完成汇算清缴程序。

4.注意事项:

(1)计算有误导致追溯补交。

(2)超过规定时间未申报会被处罚。

(3)微信支付宝转账等不能作为扣除凭证。

5.总结:

(1)四川省新版个人所得法自2019年起开始执行,并提高了免除和减免政策;

(2)纳税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并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核定征收率;

(3)在进行汇款手续时需注意相应事项避免不必要损失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