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个税抵免政策(实时/信息)
作者:舒海清 发布时间:2023-04-01 06:26:29 点赞:次
核心内容:宁波个税抵免政策近年来,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扶持,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宁波市作为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实施了自己的个税抵免政策。一、政策范围宁波市的个税抵免政策主要针对以下两类人群:在宁波市...
宁波个税抵免政策
近年来,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扶持,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宁波市作为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实施了自己的个税抵免政策。
一、政策范围
宁波市的个税抵免政策主要针对以下两类人群:
- 在宁波市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且累计缴费不少于12个月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 在宁波市工作或居住,并在其他地区购房或租赁房屋的本市户籍居民。
二、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 外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需先申请外国专家证,并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 户籍居民需提供购房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给所在社区办理申报手续。
- 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相应金额的个税抵免优惠。
三、优惠金额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发布的文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以下两种类型的个税抵免优惠:
- 外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
- (1)自然年度应纳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可减免10%;
- (2)自然年度应纳所得额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可减免20%;
- (3)自然年度应纳所得额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含200万元)部分,可减免最新扶持标准;
- (4)自然年度应纳所得额超过2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部分,可减免最新扶持标准;
- (5)自然年度应纳所得额超过3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可减免最新扶持标准;
- (6)自然年度应纳所得额超过500万元以上部分,可减免60%。
- 本市户籍居民: 本市户籍居民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种情况,则可以享受个税抵免优惠:
i.购房类:
在其他地区购买住房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在宁波市内购买首套住房或二手住房; 或者,在其他地区购买住房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在宁波市内租赁住房并签订租赁协议。 对于购买首套住房或二手住房并且将该住房作为自己及家庭成员常住家庭使用的本市户籍居民,在计算其当年应交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每月500元/月的标准化扣除以及每月800元/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支出扣除。 对于在其他地区已经购买住房但未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将该住房作为自己及家庭成员常住家庭使用的本市户籍居民,在计算其当年应交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支出扣除。
四、注意事项
- i.报名时间限制: 对于外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而言: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该政策。 对于本市户籍居民而言:从201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该政策。
- i.申请资料齐全: 如要享受相应优惠,请确保提供完整、真实有效信息。
- i.有关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或者经工作单位或社区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审核审批。
- i.多重离职补偿金适用特殊规定:多重离职补偿金不计入当事人依法依规取得收入总额中。因此,在使用多重离职补偿金支付离职补偿款时无须预留一定比例用于支付相关增值附加和营业税。这是因为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生产企业销售自产产品转移增值附加时只能转移已经征收营业税部分”、“服务企业销售服务转移增值附加时只能转移已经征收营业税部分”,而多重离职补偿金不是企业销售产品或服务获得收入而产生营业活动往来关系,因此不存在增值附加问题。
- i.如有变更,请及时更新申报信息。 最后提醒大家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认真阅读政策文件内容。希望大家都能够顺利享受到相应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