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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核定征收(实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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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艳军 发布时间:2023-04-03 07:51:13 点赞:


核心内容:宁波核定征收近日,宁波市发布关于2021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通知,宣布将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核定征收。1.什么是宁波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对纳税人应纳税额进行重新计算,并按照新的标准确定应纳税...


宁波核定征收

近日,宁波市发布关于2021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通知,宣布将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核定征收。

1.什么是宁波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对纳税人应纳税额进行重新计算,并按照新的标准确定应纳税额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如果发现纳税人已经多缴或少缴了部分税款,则要进行优惠或补缴。

2.为什么要进行核定征收?

根据房产税法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标准是根据房屋或土地的评估价格来确定。由于房屋或土地价值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对其进行重新评估,以保证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是正确的。

3.宁波核定征收是否涉及追溯征收?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已确定的应纳税额,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未缴纳或者申报不实而未经更正的,可以追溯征收。但是,在本次宁波市发布的通知中并没有提到是否会涉及追溯征收问题。

4.完成时间和相关流程如何?

根据通知,本次核定工作将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1)房产评估机构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房产进行评估;

(2)税务部门将依据新评估结果重新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自己所持有房屋或土地被重新评估后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纳税人需按照新计算结果办理相应手续,包括申报、缴款等。

5.如何避免不必要损失?

为避免不必要损失,建议以下几点:

(1)及时了解自己所持有房屋或土地最新评估结果;

(2)对于发现自己被误判或不满意新评估结果的情况,可以通过相关渠道提出异议;

(3)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一定要注意时间节点,避免因错过期限而导致不必要损失。

总之,在本次宁波市发布的通知中明确了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费进行核定征收,并明确了具体操作流程。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及时完成相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