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损失包括(非正常损失和非常损失)
作者:魏相永 发布时间:2022-03-23 12:09:44 点赞:次
1.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而非正常损失,即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则其进项税额在损失确认时转出,不能再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2.在增值税方面,非正常损失是指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是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的财产损失。而非正常损失无这些税收优惠规定。
3.非正常损失是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的原因产生,与人的主观努力相关,生产材料由于保管不善而造成生锈、霉烂、变质和丢失等。在所得税方面,损失原因被分为正常损失(包括正常转让、报废、清理等)、非正常损失(包括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因人为管理责任毁损、被盗造成损失,政策因素造成损失等)、发生改组等评估损失和永久实质性损害。

一、非正常损失包括(非正常损失和非常损失),如何去理解
1.37号文)非正常损失的解释是: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企业发生非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时,虽然首先都要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等待处理,最终处理结果是不同的。
2.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其实是个资产类科目。非常损失的原材料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会计核算上不需要转账;而非正常损失的原材料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会计核算上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它对应的资产类科目肯定符合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这一规则,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有点类似固定资产清理科目,都是过渡性科目,一般期末是没有余额的,它的余额都进入了当期损益类科目了,而进入损益类科目,借贷规则正好反过来,贷方是收入增加(或成本费用减少),借方是费用增加,如流动资产盘盈是冲减管理费用。
3.即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其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仍然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而税法上使用非正常损失的提法。

二、非正常损失包括(非正常损失和非常损失),如何梳理
1.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两者都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损失,都构成企业的成本支出,都是企业利润的减少项。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3.非常损失扣除保险赔款后,因为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所以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而非正常损失扣除责任个人赔偿后,应转入管理费用科目。企业存货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霉烂变质,属于非正常损失。
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