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盖的不清楚要紧吗(盖的章不清楚问题大吗)
作者:李育军 发布时间:2022-03-23 12:44:16 点赞:次
1.发票的盖章问题看似简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不容忽视。而且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有历史原因的,因为当时如果在抵扣联上盖章,扫描认证时经常会通不过,所以不得不明文单独规定不允许在抵扣联和报税联上盖章,这个技术问题早已经不是问题。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开票单位仍盖上发票专用章,也是不影响发票使用的。这个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抵扣联不得加盖印章的规定也自然失效了。

一、公章盖的不清楚要紧吗(盖的章不清楚问题大吗),如何开始辨析
1.新版版式发票、电子专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合同的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防止不合规发票入账。
2.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吃饭、住宿、购物等等都是可以开具发票的,发票是我们发生交易行为的凭证,不管是对于个人还是企业,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才能对外。没有盖章的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二、公章盖的不清楚要紧吗(盖的章不清楚问题大吗),怎样去确立
1.为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不得用于进项抵扣。也就是现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也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2.[律师回复]离职证明上盖的是劳动合同专用章,新单位要求是公章或者人资章,这样也是比较慎重。电子普通发票自带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3.非要再盖一个章,也不影响发票的使用,画蛇添足而已。务机关除了责令限期改正,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