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创投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作者:林仁艳 发布时间:2022-03-24 07:19:28 点赞:次
1.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对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公司型创投企业的利润分配机制将是适用53号文面临的最大挑战之对于平衡个人投资者与法人投资者之间的利益诉求,这就需要创业投资机构管理人制定合理的内部分配规则,进行合理的预估,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平衡不同类型投资方的利益需求。
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按实缴投资额计算;法人合伙人占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出资比例按法人合伙人对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占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计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5号)废止。
3.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份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企业所得税免征额=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2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企业所得税免征额=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也就是说,个人股东持股时间越长,享受优惠力度越大。
4.公告中明确了对于当年抵扣有结余的,应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限定其可抵扣的投资额仅能抵减从其对应投资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则会造成法人合伙人的可抵扣投资额无法完全得到抵减,从而削弱该项优惠的政策效应。留存备查的其他资料同公司制创投企业。

一、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创投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怎么才能梳理
1.创业投资企业、合伙创投企业合伙人、天使投资个人、初创科技型企业提供虚假情况、故意隐瞒已投资抵扣情况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投资抵扣,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2020年1月1日前发生的股权投资,在本通知规定的执行期内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
2.为解决政策掌握口径及税收征管问题,11月16日,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就贯彻落实该项优惠政策具体征管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
3.点公司型创投税负更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公告明确了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的计算方法。
4.《通知》第三条第项所称出资比例,按投资满2年当年年末各合伙人对合伙创投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占所有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计算。53号文的税收政策要点53号文的政策要点如下:53号文旨在减轻公司型创投企业取得股权投资收益后对个人投资者存在的双重征税问题(通常情况下,个人股东的综合税负达到40%),并通过设定适用条件,对于公司型创投企业的投资期限(3年或5年)做出正向激励。公司型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创业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选择以及个人投资者投资创投企业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二、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创投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怎么能回复
1.》和《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要求,并按照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
2.所称符合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既包括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也包括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规定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接受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在天使投资个人转让股权纳税申报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相关信息。
3.被投资企业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有关资料留存企业备查,备查资料同公司制创投企业留存备查资料的第2项和第4项。对在2015年度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可统一在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政策设计了投资期限越长缴纳企业所得税越少的反向挂钩制度,有利于增强创投企业长期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的耐心,初步实现了鼓励创投企业长期投资的效果,促进被投资的科技企业做大做强。
4.为进一步明确政策执行口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应在符合条件的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明细表》(附件1括号。《通知》第二条第项所称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是指企业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合计占同期成本费用总额合计的比例。
5.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不仅有股权转让所得,还有其他相关业务所得。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应严格对照政策确定注册地址。上述政策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难和技术外流问题,将技术转让所得免征额由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进一步降低科技成果转让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