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有个人所得税吗(个人所得税干啥的)
作者:范苗苗 发布时间:2022-03-24 09:02:09 点赞:次
1.点击查看答案第3题关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下列表述正确的是。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14号)第一条停止执行。关于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原则上应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上市公司应于向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兑现时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3.被激励对象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款而出售股票,其出售价格与原计税价格不一致的,按原计税价格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和税额。国税发〔1994〕0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4年3月31日国税发〔1994〕0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现将我们制定的《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相关的问题第1题从广义上讲,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实体法的有。
4.其他有关问题的规定财税[2005]35号、国税函[2006]902号和财税[2009]5号以及本通知有关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适用于上市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的员工,其中上市公司占控股企业股份比例最低为30%(间接控股限于上市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持股)。现就执行上述文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股权激励所得项目和计税方法的确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税[2009]5号文件等规定,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

一、国税有个人所得税吗(个人所得税干啥的),怎么能诠释
1.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相关的问题第1题《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2.境外上市公司的境内机构,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外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外)文资料备案。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3.关于报送资料的规定实施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计划的境内上市公司,应按照财税[2005]35号文件第五条第项规定报送有关资料。
4.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发放给中方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住房补贴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国税有个人所得税吗(个人所得税干啥的),怎么才能描述
1.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股票增值权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上市公司向被授权人兑现股票增值权所得的日期;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
2.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执行。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关于股票增值权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获取的收益,是由上市公司根据授权日与行权日股票差价乘以被授权股数,直接向被授权人支付的现金。
3.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领域。
4.个人在纳税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所得,包括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同一种股权激励形式所得或者兼有不同股权激励形式所得的,上市公司应将其纳税年度内各次股权激励所得合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第七条、第八条所列公式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的问题。
5.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在代扣代缴税款或申报纳税时,应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
6.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依照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