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
作者:赵铁栓 发布时间:2022-03-25 23:52:50 点赞:次
1.对逾期不缴或未足额缴纳保障金的单位,除限期补缴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平均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
2.如果单位当月的社会保险费没有按时足额缴纳,根据扣款规则,城保账户优先于残保账户,有可能这笔费用被作为当月的城保费用被扣除。
3.雇佣要求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4.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费用计算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5.符合免征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在每年征收残保金申报残疾职工人数的规定时限内,向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免征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小型微型企业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表》(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具体政策由市残联、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6.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统一邮寄《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至单位。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怎样才能读懂
1.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可通过江苏省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申报,也可到无锡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2.残保子账户是专用于残保金的扣款账户,单位需要划款至该账户才能成功缴费,否则钱还在总账户中。减免政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
3.用人单位原则上按年自行申报缴纳;对于确需按季申报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后,可按季申报缴纳,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4.是指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6个月的小型微型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
5.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包括监察、城保、欠薪、残保等子账户。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6.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请勿将其他社会保险费划入该子账户中,以免影响其他社会保险费的正常缴纳。按年申报缴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保障金;按季申报缴纳的,每季申报缴纳额为全年应缴纳额的四分之用人单位应当在季末终了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保障金。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如何做确立
1.保障金计算方式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对应相应比例后)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2.残保金的集中扣缴时间统一定为8月28日,为确保单位充值资金专款专用,保证残保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收缴,单位应做好资金准备,于8月27日前,向《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账户中的残保子账户定向充值,即在银行贷记凭证的用途栏内写明残保字样。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保障金。残保金代征的标准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
3.单位若因故未能在8月28日之前成功缴纳度残保金,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将费用定向充值至残保子账户中,到月底会自动扣缴。对超过规定时限3个月后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经认定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时限申报的单位,可在征收年份当年的12月31日前进行申报,逾期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4.未按照规定按照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缴纳残保金。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松山湖辖区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