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作存在的问题(国地税合并带来的影响)
作者:庞鑫 发布时间:2022-03-26 08:05:59 点赞:次
1.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2.原国税、地税机关已受理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税务机构继续办理。且从长远来看,这是我国税收系统改革的一大趋势,从正当性、合理性、科学性还是规范性上看都具备可行性。地税机关就能得以取消,从而降低此前的高运作成本,国地税分家至今已20年了,目前国税与地税加在一起的税收成本是20年前没分家时的一倍。
3.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不存在挂牌前后变化的问题,《公告》明确,由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仍然继续使用。而从国地税分家以后的税收成本上看,这种合并也是势在必行。没有地税收入,地方的发展肯定会减缓。
4.我们目前在大力推行费改税,将来我们主张社保费改革为税,那更是应该由税务局来代收。
5.一个可以预见的事实是,明年营改增在全国推开后,作为地方税务部门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改为增值税,征管部门也将从原来的地税局转变为国家税务局,地方地税系统的业务将面临极度萎缩后的尴尬。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查看全部国地税合并对机关的影响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按照工作部署,省、市、县新税务机构将依次完成挂牌工作。
6.地方财政将来可以考虑设立一个类似‘财政厅下设的收入局’这样的机构,收取与地方有关的一些税收费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税务证件、资格、证明继续有效。与上述建议相比,施正文则有着完全不同的思路,将来是不是应该把地税局改革为收费局存在,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

一、国地税合作存在的问题(国地税合并带来的影响),要怎么样解释
1.由他来征收成本低,进入财政部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2018年就发生了国地税合并这件大事。
2.《公告》明确挂牌后要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新税务机构要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不需要重新购买。收费不像税收,它往往是各个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收费,如果设立一个部门来收取各项费用显然并不合适,比如国土资源局对矿山的情况比较了解,对其他的收费并不了解。
3.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如果地税局撤销,地方财政肯定会有影响。用税控设备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
4.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5.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我国是税收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
6.税务机关已制发的税务检查证件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对地税影响尚未显现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税务局系统被一拆为形成地税、国税之双税衙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7.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营改增当然就会对地税的影响非常大。挂牌前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如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以延期缴纳税款业务为例,省国税或地税机关在挂牌前受理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由新的省税务机构为纳税人继续办理。
8.税务机关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主要有三种去向:进入国家税务局部门合并后,国税局的征收面大幅扩大,所以亟需有工作经验的税务工作人员。
9.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原国税、地税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以及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

二、国地税合作存在的问题(国地税合并带来的影响),怎么做综述
1.进入社会保障局因为地方税务征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社保的范畴。为解决该问题,《公告》明确,纳税人在新税务机构办理涉税事宜时,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一涉税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2.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房产税的开征还需要很长时间,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过程还非常漫长。
3.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查看全部国地税合并对企业的影响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4.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查看全部国地税合并对地方的影响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来地税系统由于业务量锐减合并到国税局是件好事。各地地税部门还是会存在,只不过它不一定非要称为‘地税局’,可以叫做‘地方收入局’。
5.如相关行业的税收征管相应地按税种划归国家税务局负责,那地方税务局何去何从必然要被提上议事日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查看全部国地税合并对个人的影响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6.北京已经明确营改增后,企业原来在地税局缴纳的营业税改为在国税局缴纳增值税。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
7.证书、文书、表单等要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税务总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了改革中涉及的有关事项。
8.原各省国税、地税机关制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地方收入局仍存争议既然国地税合并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