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地税联合申报网(浙江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
作者:吴曼云 发布时间:2022-03-26 19:52:40 点赞:次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要纸质文书的,可自行下载打印,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
2.电子税务局局端保障用户提交、上传或发布的资料独立保存,十电子税务局局端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服务的平台及相关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本网站中查询、显示的数据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及其辅助系统中的数据存在差异的,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及其辅助系统中存储的数据为准。签订本确认书前,请您知悉以下内容:电子送达税务文书的范围为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管理中出具的各类文书,暂不包括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含简易程序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阻止出境决定书以及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税务文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签署本确认书后。
3.若用户提交了错误资料或对服务器端存储、显示的数据有异议,用户应第一时间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并由用户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4.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包括不限于服务器的稳定性问题、线路或机器的故障问题、恶意的网络攻击等行为的存在及其他电子税务局无法控制的情形),电子税务局局端有权随时中断或中止本网站及其附属客户端的服务。

一、浙江国地税联合申报网(浙江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怎样解析
1.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送达电子税务文书。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本协议部分内容,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公告,不再对用户单独通知。十电子税务局局端保留在适当时间不经通知而进行以下行为的权利:基于合理原因,修改、中止或终止本网站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或访问;修改或变更本网站适用协议或协议条款;在进行定期或非定期维护、纠正错误或其他变更时,中断本网站或本网站任何部分的运行。
2.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按照本协议以及相关操作指引,为浙江省(不包含宁波市)辖区范围内的纳税人免费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络的电子税务局相关服务。用户在变更信息发布之后继续使用本网站的,视为用户同意且接受该变更的内容。用户须对其账户的一切行为负责,因用户个人原因导致账户密码露。
3.十若违反本协议,电子税务局局端可以自行决定且无需提前通知,对该用户在本网站上采取限制措施。
4.《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机关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

二、浙江国地税联合申报网(浙江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怎样去释义
1.用户仍应根据实际的通知或公告,在法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上门办理相关事宜。用户须确保个人账户和密码的安全,并保证其账户和密码均由其本人掌握和使用。
2.他用户遭受损失的,由该用户承担全部责任。用户提交、上传或发布的信息将仅对税务人员可见。
3.十本网站包含的所有文字、图表、图片、标识、声音、美术作品及计算机编码(合称为内容),包括不限于这些内容的设计、结构、排序等,均属电子税务局所有或经有权主体许可给电子税务局使用。用户使用本网站服务,即表示用户接受《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用户协议》以及本网站公示的各项规则、规范。
4.若用户仍需要纸质或其他模式的文书,请至税务机关办事窗口另行提出申请。
5.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按照本协议以及相关操作指引,为浙江省(不包含宁波市)辖区范围内的纳税人免费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络的电子税务局相关服务。若用户所提供的资料因意外灭失,无法查找或恢复的,用户须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再次提供相关资料。
6.电子税务局局端将尽可能及时通过网页公告、系统通知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受到影响的用户,并提供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