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税(个人经营所得核定征收)
作者:林宇轩 发布时间:2022-03-26 22:00:20 点赞:次
1.业户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业经营项目的,按其主营业务(以实际收入额占总收入额最大比例为标准,下同)确定适用的核定征收率。《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第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废止。
2.如果是核定征收的情况,则直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我局将采取便捷的方式和简易的流程,协助纳税人办理退抵税。定期定额征收纳税人在年度中间若转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暂将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调整为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次年可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调整征收方式。
3.对于已在国税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核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支付单位在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义务时,可凭相应完税证明,将已核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4.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新公告继续沿用了原《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深地税告〔2011〕8号)的内容,核定征收方式、征税级距及征收率等内容基本保持不变,并经过梳理后,统一分类表述为定期定额、定率和核定应税所得率三种征税方式,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和征收方式适用范围进行认定和调整。

一、核定征税(个人经营所得核定征收),如何做表述
1.此举将进一步简化零散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提升国地税部门合作的征管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值税为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及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应按查账征收方式,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不适用核定征收方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废止。
2.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超过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需要代开发票的,统一按照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为方便广大纳税人理解,更好地享受改革实惠,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公告》出台背景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税负切实减轻。关于本市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在向个人支付收入时依法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4.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二、核定征税(个人经营所得核定征收),如何才能表达
1.收个人所得税内容。各区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业户实际经营状况,核定适用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不得低于附表1所确定的最低核定征收率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月销售额提升至10万元,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2.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采取偷税手段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进入税务检查程序的,税务机关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依照附件1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对采取其他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依据附件2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发布)第三条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行业的竞争成本负担状况等因素,将除娱乐业外的其他行业的应税所得率统一调整为5%。
3.调整核定征收率的必要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率按纳税人不同核定收入额确定,与查账征收经营所得所适用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保持了一致性,可以更好的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