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成本属于什么科目(开发成本会计科目)
作者:林天福 发布时间:2022-03-27 14:12:27 点赞:次
1.物业后期运营时,其收益应由全体业主共享,发生的大额装修费用,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2.开发成本一般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类似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其账户结构也相似。
3.成本模式:将归集于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成本,作为初始确认的账面价值,后续的改建支出,将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转入在建工程,待工程完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4.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在处理涉税会计时,首先要明确产权归属,然后再考虑成本核算。开发成本与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类似。
5.长期待摊费用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四个条件: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建安工程费:指的是用在建安工程建设的总成本费用。
6.前期工程费:包括了项目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和地上原有建筑物等土地开发费用。
7.代建工程开发成本,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资产负债表中对成本费用类科目不作直接反映。物业运营阶段,发生的装修费计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每年按照从价计征房产税、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开发成本属于什么科目(开发成本会计科目),怎么评析
1.在开始进行房屋开发的时候,要将土地开发成本分项目转入房屋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各种房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2.如属于盈利性质的,其核算方式比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模式下的税会处理。如果原来已将土地做为成本核算对象,单独核算了土地的开发成本。
3.公允价值模式:公允价值模式的初始确认与成本模式相同,根据市场公允价值变动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需要说明的是,税法对公允价值变动模式不予认可,依然按照成本模式确定计税基础。除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未完工的开发成本数据,来自"开发成本"科目,它反映的是未完工的(或完工后、没有结算的工程)在建工程成本;完工的开发成本,数据来自"开发产品"科目,反映的是已经完工、可以销售的开发产品成本。
4.房地产报表上的存货,包括: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代建工程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的除土地、房屋以外的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5.企业为房地产开发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6.开发成本含义:开发成本指的是构成房地产商品售出条件的全部投入。一般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比较适用。

二、开发成本属于什么科目(开发成本会计科目),怎么才能描述
1.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故产权属于开发商,由开发商自持经营的物业,在初始确认固定资产时,不征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年终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将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冲回,按照成本模式计提折旧。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开发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一开始就可以归集到房屋开发成本上。
3.土地征用费比如土地补偿费、水利设施维修分摊、耕地占用税,相关费用估算以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为依据。比照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符合固定资产改扩建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该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内,以计提折旧的方式税前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改扩建确认条件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在下一次大修理前的期限内平均摊销,摊销时间在1个纳税年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