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个人以土地投资入股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乔景山 发布时间:2022-03-28 11:51:26 点赞:次
1.再股权是指基于股东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因为个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半征收。如果是非住宅,根据财税〔2021〕21号文件规定,单位或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的,对其将房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根据上述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是企业法人性质,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对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土地使用权的承受方按规定缴纳契税。
4.土地增值税个人以投资入股方式,将房产投资到被投资企业名下,是以不动产为对等价换取了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属于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个人以土地投资入股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怎么样才能应对
1.如果个人是以住房投资入股,现行政策是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2.资产划转属于权益性投资,投资入股同样是属于权益性投资,并且都是在同一个人控制之下,将个人房产投入自己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是由该个人成立的一人公司,应当免征契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发生。如果是非住宅。
3.《公司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以房产或其他资产作为投资成本取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应当征收契税。
4.另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一条和第四条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如果转让的是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5.(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以不动产为对等价换取了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获得了其他经济利益,应当属于有偿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个人以土地投资入股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怎样做解析
1.股权转让的主体是股东,转让的对象是股东的权利,通常要在工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再怎样理解单纯的股权转让这一含义。个人以投资入股方式,将房产投资到被投资企业名下,是以不动产为对等价换取了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属于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2.据财税〔2018〕57号文件规定,单位或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的,对其将房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现行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是减半征收,个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范围,个人随增值税缴纳的附加税费也是减半征收。
3.《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改征增值税后,因为增值税是链条税,这一政策并未被平移。以房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是不征收营业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