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维简费(煤矿企业维简费会计处理)
作者:耿梓轩 发布时间:2022-03-29 07:25:41 点赞:次
1.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煤矿井下开拓延伸工程耗用材料进项税抵扣问题的批复》(皖国税函[2009]316号)也指出,煤矿企业将所购材料用于井下生产巷道、设备管路等不动产安装维修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3.本集团按规定在当期损益中计提上述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4]3号)规定:煤炭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时,应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计算的提取金额,借记制造费用(提取安全费用)科目。
4.有些省份将煤矿矿井建筑物按照基本建设期形成的和生产经营期形成的进行划分,基本建设期形成的不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经营期的矿井建筑物又分为开拓、准备、回采,开拓、准备矿井建筑物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回采用的进项税额等等。
5.有些省份十分严格,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煤炭企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国税发[1999]63号)中规定,矿务局各矿(厂)在开拓延伸、采区过渡当中消耗的原材料,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销项税额。

一、煤炭企业维简费(煤矿企业维简费会计处理),要怎么简述
1.提取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维简费用、安全费用核算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
2.维简费、安全费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号)规定:煤矿维简费由煤炭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自行安排使用。维简费是指我国境内所有煤炭企业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每月按照规定标准,从成本中提取,企业可自行安排使用的、主要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煤炭企业生产不断进行,需要矿井不断开拓延深,矿井开拓延深需要有资金积累。
3.而全社会的物价在不断上涨,会计除按国家统一行动外,一般不对历史成本进行及时调整。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是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根本依据,作为煤炭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同样也要遵循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煤矿在使用维简费、井巷工程费、煤矿安全费用等时,需要通过在建工程进行归集核算,然后再结转冲减维简费、井巷工程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所用材料、电力等进项税额抵扣存在争议,缺乏统一的煤矿增值税管理规则,不利于增值税在煤矿的执行。

二、煤炭企业维简费(煤矿企业维简费会计处理),怎么去总述
1.《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规定: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
2.煤炭企业每年都需编制专项资金计划表,确定下一会计年度专项资金提取额度,而在编制预算时,企业往往重视不足,导致计划的随意性大,不利于下一会计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也使得会计人员在进行专项资金的财务处理时,往往因为计划的随意变动加大工作量,也造成了原始记录的混乱,导致会计处理差错频繁。煤炭企业需注意的是,新的会计处理规定并不改变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依据《企业所得税》计税方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安全费、维简费可以全额计入成本,允许税前扣除。
3.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有可能是利用原始资金投资,也有可能是利用安全费用,还有可能是利用维简费,这无形中加大了专项资金的管理难度,对会计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