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按15的税率(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作者:石小英 发布时间:2022-03-29 08:15:26 点赞:次
1.实质性运营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贸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的全面管理和控制。
2.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三类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不认可税务机关意见,税务机关将把争议事项上报至省税务局。
3.关于优惠期的计算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内为本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间。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岛封关前,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4.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可按规定享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第二条所称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是指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境外直接投资,包括在境外投资新设分支机构、境外投资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境外企业增资扩股以及收购境外企业股权。
5.相关文件发布前未及时享受优惠的,可按规定在以后月(季)度预缴申报时一并享受或在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一并享受优惠。

一、减按15的税率(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怎么才能解析
1.所谓实质性运营,则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上述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是指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境外直接投资,包括在境外投资新设分支机构、境外投资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境外企业增资扩股以及收购境外企业股权。即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自行申报税收优惠,并根据要求留存备查资料。
2.相关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可按规定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为:企业属于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符合条件的说明。现就实施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关于执行的地域范围可执行本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西部地区是指: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共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企业购置的无形资产按通知第三条规定缩短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摊销方法的。
3.公告明确对总机构设在自贸港的企业,仅将该企业设在自贸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纳入判断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范围,设在自贸港以外的分支机构不纳入判断范围。
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公告,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无形资产在可供使用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开始加速摊销。
5.税务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申报享受鼓励类产业优惠的企业不符合要求的,会与企业充分协商。

二、减按15的税率(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怎么算),要怎样辨析
1.至2000年1月1日尚处于本通知三条一款规定的税收优惠期间的企业,可就自2000年1月1日起的剩余优惠年限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至2000年1月1日已过本项优惠期间的企业,不得追补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相关规定执行。在本项税收优惠期间,企业被确认为产品出口企业且当年出口产值达到总产值70%以上的,可再依照税法实施细则七十五条一款项规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税率不得低于10%。
2.鼓励类产业企业企业的主营业务须属于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列举的产业项目(请点击查询→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贸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贸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
3.设立在自贸港实行查账征收的二级分支机构及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政策。公告表示: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的60%以上。前海企业是否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首先需要符合以下两点:公司行业符合《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企业要以优惠目录中所规定的产业项目作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70%以上。本款规定所称企业包括设立在自贸港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
5.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贸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贸港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