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最新政策(2018增值税税率)
作者:马嘉霖 发布时间:2022-03-29 19:13:37 点赞:次
1.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增值税新政落地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明确了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在所属期2018年5月份之后的报表中,纳税人如果要申报17%和11%的应税项目,可以分别填写在16%、10%项目的相关栏次内。需要关注的是,5月1日后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也将一并调整。
3.2018厦门调整厦门增值税起征点最新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明确了。
4.此次税率调整,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产成品适用税率由17%下调至16%,国家税务总局考虑是征税率下调,退税率、扣除率均应同步下调,这样有利于下一步规范增值税制度,减少税收风险。还有一条是特殊规定,明确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厦门国税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前的,适用17%、11%的税率;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后的,适用16%、10%的税率。
6.和税率调整前相比,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加计扣除的力度是一样的,只是在10%的基础上加计2个百分点。

一、增值税税率最新政策(2018增值税税率),怎么能确定
1.尚未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经稽核比对相符的,应当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为其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税率调整前后发票开具问题5月1日以后,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已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的业务,如果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纳税人按照原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因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先按照原税率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关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2018年5月1日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已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即原来按照工业50万、商业80万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2.按照上面确定的原则,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已经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的业务,在5月1日以后,如果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纳税人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因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需要注意的是,此项政策的执行起止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增值税税率最新政策(2018增值税税率),怎样才能评判
1.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3.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4.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税控开票软件的税率栏次,默认显示的是调整后的税率,纳税人发生上述情况,需要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5.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没有开具发票的业务,如果需要补开发票,也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6.农产品抵扣问题,总的思路和精神是参考去年简并税率下发的财税〔2017〕37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