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纳税的条件和程序(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
作者:叶忠权 发布时间:2022-03-30 01:39:09 点赞:次
1.延期缴纳税款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逾期仍未缴纳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欠税、滞纳金,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这时我们可能会注意到一个问题:《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与《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及《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进一步补充明确从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加收滞纳金起始时间规定不一致,刚好相差一日。
2.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延期缴纳应具备的条件: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国家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期限。

一、延期纳税的条件和程序(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怎么才能答复
1.大影响的而导致延期交纳税款的。申请时间: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当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结算退税不向纳税人计退利息;当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结算补税时不加收滞纳金。
2.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对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向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转报。代办转报一般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予已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基层税务机关自收到上级税务机关批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发《核准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3.有权批准的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二、延期纳税的条件和程序(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如何开始认知
1.报送资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征管法规定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税务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报预缴税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明确:预缴税款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的,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