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改扩建)
作者:李杰明 发布时间:2022-03-30 04:09:43 点赞:次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1号)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一般纳税人购进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使用后再次销售,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涉税处理。营改增后处置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处理如下: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3.由于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未抵扣进项税额,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如果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明显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4.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07年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认定价值限制取消,只要公司认为可以的且使用寿命大于一个会计年度的均可认定为固定资产,按照一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发生的清理费用等。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一、营改增后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改扩建),怎么确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末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2.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固定资产涉税处理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和本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3.作为企业的一名财务会计,一定要非常清楚,营改增之后处置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应该按照本名所示进行处理。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收到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
4.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营改增后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改扩建),怎么才能辨析
1.这些资产通常不能即刻转变为现金,公司可依据会计和税收规定每年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发生视同销售的情形,应计征增值税,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发生视同销售的情形还要区分固定资产购进时间、进项抵扣情况作具体判断,选择相应的税务处理办法。
2.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公司用以经营的具有较长生命周期的有形资产为固定资产,如厂房、机器等。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末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这里的规定比《企业会计准则》当中的规定范围要小,主要不包括房屋、建筑等不动产,因为销售房屋、建筑物缴纳营业税,购进固定资产发生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的情况。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1号)明确此类情形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售后回租业务出售资产的行为不需要作增值税税务处理。
5.购进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再次销售涉税处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涉税处理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