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
作者:柴益民 发布时间:2022-03-30 07:18:44 点赞:次
1.勤奋是备考初级会计的基本准则,想要初级会计考试成功,需要认真努力的复习。拍卖、变卖财产抵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前提和条件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必须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的期限内。
2.强制执行的例外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在执行范围内阻止出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3.保全措施期限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一、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要怎么简答
1.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实施的条件是责令限期缴纳在前,强制执行措施在后。强制执行措施扣缴税款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财产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2.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适用情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范围强制执行的对象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上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强制执行。
3.存款扣缴税款或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商品、货物及其他财产所得抵缴税款,是扣缴、拍卖、变卖纳税人财产,可以直接使纳税人财产所有权发生变更。

二、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怎么做分析
1.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保全措施执行税收保全措施的物品范围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分权理论查看全文。
2.初级会计考试时间从5月12日开始,希望大家在复习过程充分利用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进行夯实基础。不适用税收保全的财产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3.查看答案税收保全措施是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必要前提,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税收保全措施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