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定户定额核定方法(定期定额户定额核定申请)
作者:曲仲明 发布时间:2022-03-30 07:50:26 点赞:次
1.对未按照规定期限自行申报的,税务机关可以不经过自行申报程序,按照规定的方法核定其定额。
2.温馨提示双定户纳税人千万不可心存侥幸,隐瞒实际收入。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就是说如果纳税人不如实申报,会涉及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依法接受责令限改及处罚,而最后造成少缴税款的,情节严重涉及偷税的,税务机关不仅会追缴税款、收取滞纳金,还会进行更重的处罚。
3."所以一定要记清自己定额的有效期限,到期别忘了申报下一个年度的重新定额。双定户虽然不需单独按季申报,需在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即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前缴纳税款。按照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是否要进行纳税申报。
4.而且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时纳税人需提交经营行业、经营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预估经营额、所得额等信息,由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定期)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定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新开业定期定额户未主动办理核定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其办理税务登记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核定定额。
5.定期定额征收个体户范围(以下称"双定户")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一、双定户定额核定方法(定期定额户定额核定申请),如何做阐明
1.实际经营额超出核定额,要及时申报按照《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定期定额户负有纳税申报义务。
2.新开业的定期定额户应如实填写《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房产证等能够证明经营地点和经营面积的材料),并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自行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4号)第四条。双定户可申请代开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条,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情况应自行领用、开具发票。
4.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个体户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区别在那里。
5.双定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30日内,还需向税务机关进行分月汇总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税务机关按照申报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减去已缴纳税款的差额补缴税款。
6.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对超过定额的部分进行据实申报并按时补缴税款,且需在执行期结束后90日内以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国税发〔2006〕183号文件就《办法》中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中的当期解释为定额执行期内所有纳税期。

二、双定户定额核定方法(定期定额户定额核定申请),怎么才能表达
1.就是个体户及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不了账本,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对其每月的经营额进行核定,纳税人需按照核定额缴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两者适用的范围不一样:查帐征收:适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查账征收个体户范围包括:注册资金指标: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销售额或营业额指标:存量个体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或新办的个体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为参照。凡核定月销售收入不超过3万的(含3万),其个人所得税实行零申报。不达起征点的双定户,税务机关采用批量申报形式进行申报,无需办理申报手续。
3.户每月开票金额大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以开票金额数为依据征收税款,并作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额的依据;每月开票金额小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按应征增值税税额征收税款。税收定期定额的核定标准。冉老板不住地感慨:这真是用钱买来的教训,我一直认为缴完定额就可以了,这回可长记性了。
4.申报方式:查账征收的个体户,按规定的申报期通过网络申报平台或到办税服务厅,报送相应的财务报表、申报表,进行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