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新政策解读(2013年营改增实施办法)
作者:周小涵 发布时间:2022-03-30 11:52:53 点赞:次
1.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依据财税[2013]37号文,前期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废止。
2.纳税人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汇总缴纳申请。银行不良贷款上升压力持续,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规模创十一年新高。
3.适用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分别开具。记者查询工行官网信息了解到,个人账户综合理财即存贷通是以同一借款人名下的存款抵扣贷款,为借款人提供增值收益服务的业务。
4.2014年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决定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正式纳入营改增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7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5.2013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

一、营改增新政策解读(2013年营改增实施办法),怎么能认知
1.生活服务业直接与消费者关联,将成为增值税抵扣链条上的最终环节,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建立现代税收制度需要完善立法,也对营改增试点提出了要求。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之初,北京市国税系统迅速成立了近20个走访小组,分行业、分类别全面走访营改增企业,对金融、房地产、建筑等行业100余户纳税人分区域组织开展了30余场座谈会,实地走访了餐饮、影视、互联网等10余个行业协会,深入了解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经营状况,有针对性地解答纳税人关于计税方法、抵扣办法、发票开具等方面的涉税疑问。兼有国地税业务的企业已经是一般纳税人,也有国税的发票。
3.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集成类以及服务类公司的成长,推动这些新兴服务业从低端走向中高端。报告指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

二、营改增新政策解读(2013年营改增实施办法),要怎样确定
1.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改革试点将逐步扩大到金融、建筑、不动产和现代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改革的难度会越来越大。营改增三证合一的存量户在签三方协议时,银行一般以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为准,存量户未在国税变更税务登记号,此时协议无法发送成功。
2.自6月1日起,不再受理新的个人账户综合理财业务,对于已签订协议的客户,将不再受理展期业务,业务停办满一年后存量客户协议将全部终止。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可以开具或者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4.精准辅导施策,让企业尝甜头克强连线时,特别嘱咐我们一定要做好政策辅导工作。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5.上述情况之外的,其他个人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要办理营改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