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金融服务业(金融企业营改增时间)
作者:徐健智 发布时间:2022-03-30 14:17:45 点赞:次
1.金融商品转让盈亏相抵后出现的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2.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暂行条例第15条)保险业、证券业以及其他47条没有列举的金融服务业纳税人,不能按季纳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70号文也会对进项税分摊产生重大影响,金融机构也需要慎重考虑这一点。
3.对进项税分摊的影响由于70号文扩大了增值税免税范围,广泛受到金融业企业的欢迎,免税范围的扩大也会导致进项税转出金额上升(或者用国际增值税术语来说,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金额上升)。他们在管理银行间资金安排方面的支出甚少。
4.金融企业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融机构往来除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附件)列举的免征增值税以外都要征税。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
5.未明确规定征税范围扩大,扩大的范围有待进一步分析。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6.(36号文第37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一、营改增金融服务业(金融企业营改增时间),要怎么读懂
1.免征增值税(附件)相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票据贴现原属于其他金融业务,现属于贷款服务,这与银行会计核算有关。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的情形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也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36号文第14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金融商品转让相关的一个更深入的问题在于对卖方是非居民企业,而买方是居民企业的增值税处理。
3.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4.(实施细则第6条)混合销售行为从按照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变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5.(36号文第39条)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照现行增值税的规定,金融企业一般可以实现在省级分公司层面进行汇总纳税,从而大大降低了金融企业增值税的管理成本。
6.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

二、营改增金融服务业(金融企业营改增时间),怎么做评价
1.商务部副部长王波在接受专访时表示,营改增开启了减税之轮,消除了重复征税,改善了税制结构,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税制自然环境,对制造业、经济发展和增长、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并带来了一系列改革储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2.若将对70号文的规定进行扩展,免税政策应广泛适用于同一全资控股金融集团内的资金借贷往来业务,是实操中税务机关是否也持同样观点仍需拭目以待。
3.销售额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
4.(36号文第27条)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0条)把并无正当理由改为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成本利润率从之前由省级税务局核定改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
5.而70号文件规定,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存款适用免税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就需要进行转出。36号文下金融商品转让适用免税政策的范围有限,免税规定主要为了避免出现对特定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可能导致债市或资本市场无法有序运行的情形,特别是对外国投资者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