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可以退吗)
作者:侯元朝 发布时间:2022-03-30 14:18:48 点赞:次
核心内容: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可以退吗)1.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税款已经缴纳入国库。2.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
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可以退吗)
一、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可以退吗),怎样去认知
二、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可以退吗),怎样才能论述
1.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税款已经缴纳入国库。
2.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其实是对应着纳税人要求加算银行利息的权利的,三年内可以要求加算银行利息,超过三年发现,则应该按照五十一条第一句话办理,只能要求退税而不再加算银行利息了。

一、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可以退吗),怎样去认知
1.新《征管法》第五十一条对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税款的退还,不包括预缴税款的退还、出口退税和政策性税收优惠的先征后退等情形。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2.第五十三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

二、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可以退吗),怎样才能论述
1.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
2.对于退税的流程或是退税的条件当事人有疑问的话,通过会计实务网网可以进一步的了解。
3.计息时间从纳税人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