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纳税人认定标准(对于营改增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作者:杨兴翔 发布时间:2022-03-30 17:45:37 点赞:次
1.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无论是试点实施前,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营业额,与差额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均按照差额征收前的金额确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未达到标准也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身份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3.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项目计算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一、营改增纳税人认定标准(对于营改增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怎样做区分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依据年销售额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自印制专用发票;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销售额标准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2.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该贸易公司虽然总销售额超过了80万元的标准,其销售货物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元,应税行为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标准,可暂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二、营改增纳税人认定标准(对于营改增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怎么梳理
1.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试点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2.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应税销售额标准均按差额征收前的金额计算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3.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上述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试点实施前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不需重新认定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用他人专用发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的税率较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要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