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证取消了吗(外管证可以网上办理吗)
作者:徐淑丽 发布时间:2022-03-30 19:16:13 点赞:次
1.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国税机关之间传递,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之间,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之间均要实时共享相关信息。
2.《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纳税人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后,才能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本表。
3.特别是实现了外管证的增值税预缴、申报和缴销一网通办,彻底打通了我们外省(市)企业办理外管证的‘堵点’和‘难点’。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作为现行税收征管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法定事项,也是落实现行财政分配体制、解决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税收收入及征管职责在机构所在地与经营地之间划分问题的管理方式,对维持税收属地入库原则、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复征收具有重要作用。
4.纳税服务部门要做好办税服务厅人员培训,并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宣传栏、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等渠道开展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其他部门要依照自身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及反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报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

一、外管证取消了吗(外管证可以网上办理吗),怎么能区分
1.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括号。
2.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既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办税便利化程度,也有利于促进经营地和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协同开展事中事后管理。
3.而现在只要向税务部门填报相关资料就可以,这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根据该业务的管理实质,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4.我们公司经常在天津开展外出经营活动,之前办理一张外管证需要在天津、上海之间来回跑。
5.按照该项制度的管理实质,将其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座机手机栏请务必准确填写,以方便联系沟通,尤其是方便税务机关及时反馈办理进程。证的外管改名啦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业务实质为解决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税收收入及征管职责在机构所在地与经营地之间划分问题,维持税收属地入库原则、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复征收。
6.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经营地的地税机关核对(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回复,实行联合办税的即时回复),地税机关同意办结的,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
7.注意:2017年10月30日前已办理外管证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执行。国税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可索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

二、外管证取消了吗(外管证可以网上办理吗),怎样去释义
1.各地税务机关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优化流程、精简资料等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让纳税人真正享受到改革的红利。《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
2.北京市国税局第一时间做了梳理,上海昌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办税人员仲戴青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二条第项规定,延长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外管证》有效期限。落实工作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重要意义。
3.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外管证全名叫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信息的处理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要设置专岗,负责接收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反馈信息,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纳税人,并适时对纳税人已抵减税款、在经营地已预缴税款和应预缴税款进行分析、比对,及时推送至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稽查部门组织应对。
4.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