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罚款规定(印花税处罚)
作者:李岳君 发布时间:2022-03-30 21:00:53 点赞:次
核心内容:印花税罚款规定(印花税处罚)1.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
印花税罚款规定(印花税处罚)
一、印花税罚款规定(印花税处罚),如何才能答复
二、印花税罚款规定(印花税处罚),怎么去论述
1.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一、印花税罚款规定(印花税处罚),如何才能答复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的规定,国税发[2004括号15号文件自2016年5月29日起废止。扣缴义务人采取前述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2.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印花税罚款规定(印花税处罚),怎么去论述
1.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下的罚款。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