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个税起征点(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作者:范少春 发布时间:2022-03-31 13:52:13 点赞:次
1.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也由最初的800元涨到了3500元后,再到现如今的5000元。董明珠给出的理由非常强劲有力,提高征税额之后,能够被纳入征税范围内的群体数量减少,可以减轻税务部门的税收工作,并且税收工作所需要时间可以大大缩短,将有关部门的用人成本节省下来,用于建设其他方面。
2.这种担忧是正常的,国家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也会充分考虑增值税的抵扣因素,并采取措施保证减负举措落到实处。
3.从我国个税改革历史轨迹来看,提高基本费用扣除是主要方式。我国纳税门槛从1980年的800元,与现在的5000元纳税额有很大的差别,因为我国经济有了质的飞跃,虽然起征点提高了。
4.如果税率简并,可大大降低企业税负,有利于企业转型升级。随着减税降费规模不断扩大,要注意可能出现的边际效用递减现象,必须从微观主体的实际状况出发,精准发力、科学施策,最终让企业和社会对减负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而且近几年的房价攀升,压在年轻人身上的担子也越来越重了,所以仿佛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是必行之事。

一、人个税起征点(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如何回答
1.董明珠也提到了过,是否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现如今的5000元调至10000元。对于企业而言,受较低的个税起征点、较为密集的纳税级距以及较高的低级数累进税率的影响,企业涨薪时普通员工获利的部分远少于企业支出的成本。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在18年的时候,月薪在5000到10000元这个区间的人,占比约百分之十而如今只有1亿人左右工资超过五千。
2.缴税的群体基本没有太大变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修改一次起征点,而较为频繁的修改是因为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毕竟我国人均收入水平都提高了。
3.可是在分别征收、个个缴清的政策下,所交纳的税并不符合实际收入情况,这也造成了个税缴纳的不公平。去年在增值税四档变三档的改革中,就同步配套了保持农产品抵扣力度不变的税收政策。应当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二、人个税起征点(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如何成功区分
1.完善税收的监督机制,在减少中低收入者税务负担的,加大对非工资性收入的税收征管力度,创新税收监管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分类监管,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触犯税收公平性原则的事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
2.最好将纳税额的起征点放在一万元,未来年轻人身上的压力会越来越重,如果大部分年轻人都能够到5000元的起征点,他们不仅要承担房贷和车贷,还要再考虑国家税务问题,很有可能会加剧我国现在的生育率极低问题。而月薪5000元以下的群体约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五。
3.保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负担不增加。而在这个物价飞涨的年代,个人收入决定着生活质量。现在我们的生活能过得衣食无忧,全靠国家大力支持,缴税应该是光荣的,偷税漏税不应该成为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
4.我们交给国家的税费都用于维持国家正常运作,以及各项公共事业,比如我们外出时所乘坐的公交车,现在大部分公交车的线路还是处在亏损状态,中间出现的亏空只能由国家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