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抵扣率(农产品抵扣税率10%)
作者:刁文彬 发布时间:2022-04-01 08:05:13 点赞:次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掌握好抵扣相关政策,享受税制改革带来的红利。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2.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也明确了两方面内容:普遍性规定,伴随税率调整,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同步从10%调整为9%。
3.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4.种子种苗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自2001年8月1日起,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免征增值税。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
6.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增值税是我国目前税收收入占比最大的税种,其税率的下调将带来实质性减税效应。

一、农产品抵扣率(农产品抵扣税率10%),怎么能详解
1.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如果纳税人生产的货物适用税率由16%调整为13%,则其扣除率也应由16%调整为13%;。
3.受11%、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3月31日前按账实进行领用投入生产的,加计力度上限为12%;一般纳税人接受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3月31日前按票面抵扣13%;一般纳税人接受13%、11%、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4月1日后领用生产,不再加计扣除。
4.接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票面税率为9%,接到农业生产者自产自开免税普通发票,如果接到小规模代开或者是自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征收率为3%,只能抵扣3%。

二、农产品抵扣率(农产品抵扣税率10%),如何快速认识
1.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按照核定扣除管理办法规定,适用核定扣除政策的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此次财税39号公告也明确了两方面内容:普遍性规定,伴随税率调整,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同步从10%调整为9%。
2.适用税率由10%调整为9%,则其扣除率也应由10%调整为9%。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
3.农产品抵扣率的调整及加计农产品进项税额的规定2016年4月30日以前,增值税税率有17%、13%,需要说明的是,取得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免税发票,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