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滞纳金算法(税收滞纳金比例)
作者:吴得章 发布时间:2022-04-07 19:11:50 点赞:次
1.前者只明确了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补缴税款主体和违规受处罚主体,后者则是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规定了补扣税款的办法。即明确了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已扣税款的,应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缴纳主体是扣缴义务人。因为税款滞纳金这一概念是属行政法规的范畴,在民商事裁判文书中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时是不应该使用的。
2.滞纳金的计算从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企业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扣缴义务人依法扣缴税款,遭纳税人拒绝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个税滞纳金算法(税收滞纳金比例),要怎样释义
1.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2.征收滞纳金是税收管理中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在海关监督管理中,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3.有的购房者拿到购房发票还不到一个月时,去房产局办理房产证,却被告知要缴纳契税滞纳金。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文件规定: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二、个税滞纳金算法(税收滞纳金比例),怎么总述
1.对于您提出的问题,依据《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在会计分录核算中,属于营业外支出。
2.《税收征管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收税缴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我们可以了解到税收的滞纳金一般是未按照税法中的相关规定缴纳税费,或许是由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或者可能是有偷税漏税行为的。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