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会计考试(湖北会计考试信息采集)
作者:朱吕荣 发布时间:2022-04-10 01:48:19 点赞:次
1.第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会计人员因工作地、居住地发生变动等需要跨省调出会计人员信息的,由会计人员登录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提出网上调转申请,并上传工作地变更、居住证等材料;会计管理机构逐级复核、确认后。第二条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湖北会计考试(湖北会计考试信息采集),如何去确立
1.管理服务平台,经调入地确认后调出本省。取得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2.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3.会计人员调入本省的,由省级会计管理机构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接收调转信息,导入我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采集通过未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通过。
4.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二、湖北会计考试(湖北会计考试信息采集),怎么去评述
1.第五条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人员,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
2.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由会计人员自行、自行负责。第六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全省范围内具备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
3.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全程网上办理。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全程网上办理。
4.第十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端会计人才信息,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也可咨询本地会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