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免税政策(附加税减免税政策)
作者:赵国柱 发布时间:2022-04-02 16:14:11 点赞:次
1.企业享受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并将捐赠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应行次。延长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至2020年5月31日。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2.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对纳税人补报的纸质申报表单及资料进行复核。
3.本公告印发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减征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对受疫情影响尚未完成核查工作的调查函,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应抓紧有序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并根据核查结果及时复函。
4.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上述政策包括: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该小汽车在国外的买价124万元,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前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等共计2万元。实施减征期间,职工个人缴费及个人账户划入政策不变。

一、附加税免税政策(附加税减免税政策),怎么去举例
1.纳税人办理上述涉税事项时应提交的纸质资料,已实现纸质资料影像化申报的地区,可按现行方式提交;未实现纸质资料影像化申报的地区,暂不要求纳税人提交,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行补报。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2.我省退出应急响应后,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在按照上述方式计算申报期限的基础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不影响待遇享受。
3.开具专票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要按规定缴纳,伴随的城建税及附加也要按规定缴纳。
4.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二、附加税免税政策(附加税减免税政策),如何做评价
1.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相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继续延长实施至2021年4月30日。
2.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对于已经核定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按规定重新核定;对于已经缴纳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尊重参保单位意愿,按规定办理退费或在以后应缴费款中抵扣。企业和个人取得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作为税前扣除依据自行留存备查。
3.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生活物资帐篷、棉被、棉大衣、折叠床等救灾物资。
4.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