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税收(融资租赁税收优惠)
作者:栾智先 发布时间:2022-04-14 23:39:11 点赞:次
1.投资者在税收优惠选择企业的注册地点的时候,可以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贫困地区、保税区、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节省大量的税金支出。建议对预提税的税基减小,本金部分免征,只对利息部分征收预提税。
2.希望海关和税务方面能就进口免税设备的融资租赁公布一个通用的管理办法,使得融资租赁操作简单,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中提及的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的应税服务所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希望税务部门能明确对回租按照租赁单一业务模式征税。
3.以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4.这种做法实际是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租赁公司做为第一承租人不是设备的最终用户,也不能提取租赁物件的折旧。
5.建议国家考虑减少对经营性租赁的税收以促进经营性租赁的发展。设备所有者可将出售设备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其他投资,而少部分用于缴纳租金。
6.财政支出是直接给支出单位拨款,而税式支出是将国家应收的税款不征收上来,以税收优惠的形式给予纳税人,其实质是一样的,甚至比财政支出更及时。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7.伴随着营改增的到来,融资租赁业成为金融保险业中第一个被纳入到增值税征税范畴的行业。

一、融资租赁税收(融资租赁税收优惠),怎样做确定
1.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依照租金收入计征。杠杆融资租赁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售后回租的产生是有原因的伴随着营改增的到来,企业在购入固定资产时支付的进项税是允许抵扣的,而作为融资租赁中的出租方不是增值税纳税人,其所出租的固定资产本金及利息是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承租人不能抵扣进项税。
2.随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总体上讲融资租赁企业所取得的全部价款以及价外费用减去相应的项目。全部税收成本超过30%。
3.在做法上可以很灵活,有时租赁公司甚至直接将购货合同做为租赁资产签订转租赁合同。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
4.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委托融资租赁一种方式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是受托人。

二、融资租赁税收(融资租赁税收优惠),怎么评述
1.由于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可以差额扣除,出租方未缴纳与本金有关的增值税,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承租方不得重复抵扣本金部分进项税。出租方在收取价款开具发票时,应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律师认为还原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本质,承租方既不需要在售后环节向出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出租方在收取租金时也根本不需要就本金向承租方开票。
2.这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融资租赁中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流转税问题,对实践中承租人的发票开具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对出租人回收租赁物件后二次变卖取得的销售收入,扣除租赁物件采购成本后,对溢价部分可按销售类征税。
3.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4.建议对于租赁期间的租金收入按照融资租赁的税收标准征收,出租人也放弃所得税前记提折旧。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13号以及财税〔2013〕106号的相应规定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