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孵化器优惠政策(创业孵化器收费标准)
作者:汪津希 发布时间:2022-03-30 22:03:36 点赞:次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配合)强化金融服务。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聚集区、高校、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加快建设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小微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
2.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激发企业职工创新、创业热情。
3.推广银税互动守信激励措施。鼓励企业通过技术特许、委托研究、技术合伙、战略联盟等商业模式,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基地,支持大型企业和研究机构建立海外研发中心,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4.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个体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最高限额200万元。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最高上浮限额减免等政策。积极开展股权众筹试点,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扩大股权众筹试点范围,合理引导大众投资者进行股权投资。

一、科技孵化器优惠政策(创业孵化器收费标准),怎么样才能论述
1.为推进服务中心建设步伐,特制定优惠政策如下:在服务中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有潜质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且拥有自主核心技术,有持续研发能力的在孵企业,正式运营半年考核合格后给予扶持资金5万元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省财政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支持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探索试点预孵化服务支持机制,对转化为新产品的新成果、新技术进行财政补贴和投资;对孵化载体内创客新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创业补贴。
2.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并根据其运行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3.纳税人取得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无论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应填报本项。
4.我省允许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和单位权益的条件下到企业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通过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引导,鼓励各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业签订借款合同税收优惠。
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科技孵化器优惠政策(创业孵化器收费标准),要怎么阐述
1.上述所称国有控股公司,是指国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国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国有控股公司。
2.加快构建众创空间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聚集区、高校、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加快建设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小微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
3.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中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
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创投公司等合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拓展企业资金供给渠道,实现企业项目与资金的有效对接。对小微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成功实现融资的,省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发行费补贴。
5.首设风投基金输血科技型创业者为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创业,我省首次设立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凡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创新企业,最高将有机会获得2000万元风投资金。不折不扣落实税收政策,倾力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