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双倍工资)
作者:邹积波 发布时间:2022-04-15 17:07:43 点赞:次
1.从最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来看,把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用人单位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继续用工的期间结合起来考虑。双倍工资作为惩罚性责任适用一般时效。
2.如果用专业术语定性,就属于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没有订立。因为有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用工之日,不存在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尽管事实劳动关系在建立形式上存在缺陷,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如果上一个劳动合同已到期,也就是说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用人单位继续聘用劳动者后,就存在一个新的劳动关系,虽然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是因用人单位待遇同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使劳动者的权利存在不稳定因素,而《劳动合同法》中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适用惩罚性责任的初衷,就是防范存在新的劳动关系中可能出现对劳动者不利因素,只要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单位就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4.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对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样应当有一个月的宽限期。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双倍工资),如何确立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合同纠纷律师#。
2.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而未续签劳动合同,此属于过期合同问题。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用工之日在支付双倍工资的时候,应当理解为未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工之日,不能简单理解为进单位工作的第一天。
3.肖雯认为岗位调整未经她协商同意,且不能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经济补偿金予以了支付,社保手续予以了完善,在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继续用工的1年零2个月期间是否支付劳动用工合同存在争议,肖雯最终申请到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4.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律师#合同到期未续签单位是否要支付双倍工资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有如下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及时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
5.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从合同到期未续订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双倍工资。

二、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双倍工资),怎样做阐述
1.继续用工不满一年的,二倍工资支付到补订合同之日止;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并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所以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性责任,用之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一种方式。
3.过期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华律网温馨提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废止。
4.其中主要的观点有第一种是主张适用特殊时效,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计算时效,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1年;第二种主张一般时效,即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1年内。
5.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