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书(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书)
作者:姬五女 发布时间:2022-04-18 10:18:51 点赞:次
1.借款方如发生足以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应在该事项发生后三日内通知出借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2.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十甲乙丙三方均应对购房协议的真实性负责。乙方、丙方对甲方使用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享有监管的权利。
3.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4.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第十三条合同生效、终止本合同自各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借款时间共个月,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5.每天按照借款额的2%支付违约金,直至归还全部欠借款。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6.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一、借款合同书(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书),要怎么简述
1.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2.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保证金,保证金额不低于甲方保证购房人所购的房产在购买之前未设置抵押权,且不存在任何产权和债务纠纷。
4.出现因为签订假合同而造成假个人贷款的情况,丙方有权向责任方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5.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6.第四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计收利息。
7.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二、借款合同书(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书),怎么才能区分
1.第八条、合同签订地。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借款合同履行三个月后,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有义务将所售房屋的初始登记及变动情况及时提供给丙方。
3.第五条三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一方因露商业秘密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第三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5.其他: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