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凭证(审核凭证的注意事项)
作者:张之望 发布时间:2022-04-23 05:11:42 点赞:次
1.记账凭证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
2.复印的原始凭证不能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法,记账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与所附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相符。
3.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的有关金额是否一致,记账凭证汇总表的金额与记账凭证的金额是否相符等。
4.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做到真实可靠、手续完备,内容完整、书写清楚,连续编号、及时填制。文字、数字是否工整、清晰,是否按规定进行更正等。

一、审核凭证(审核凭证的注意事项),要怎么试析
1.如果需要将批文抽出另行保管时,应当复印一份作为附件替换正式批文。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2.原始凭证的填制有三种形式,根据实际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由经办人员直接填列;根据已经入账的有关经济业务,由会计人员利用账簿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填列;。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各项目的填写是否齐全,如日期、凭证编号、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二、审核凭证(审核凭证的注意事项),怎么能详解
1.按规定的方法及时更正。这是填制和复核会计凭证的最基本、最一般的原则要求。
2.要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无论是外来原始凭证,都必须在每项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时直接取得或填制有关的原始凭证。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3.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而作废,不盖公章的原始凭证是无效凭证。无论是外来原始凭证,都必须在每项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时直接取得或填制有关的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