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作者:王文麒 发布时间:2022-04-23 16:51:13 点赞:次
1.配合会计主管做好账务工作,处处为方便职工着想,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负责本单位各种税、费的上缴及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兼任国家能源委员会委员兼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3.组织全体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学习财会理论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4.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5.会计内部牵制制度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6.会计主管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出纳保存的库存现金、发票收据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做假账为基本原则,编制报表的要求: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

一、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如何成功解答
1.出纳人员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主管应督促及时核对银行往来并检查当月发生的未达账项是否属实,存在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原因。半年内还没有收到的,必须发函、发信、支电或组织专人催收,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按会计档案制度要求存档。稽核岗位直接由会计主管负责。
2.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账簿启用时正确填写好扉页。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
3.要定期与财政进行核对,对领用部门要定期核对和抽查,并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职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完成本单位及财务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项目负责人要编写资金结转或结余理由,决算时由财务科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出纳应做好空白支票的购入、领用工作,支票的签发应交印鉴保管人核对。

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如何开始阐释
1.外单位支票不准在本单位套用现金。抽查账簿记录是否符合记账要求。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负责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并定期对领用部门核对和抽查。
3.各项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银行支票、印鉴要分开保管,银行支票由出纳保管,印鉴章由会计主管保管,支票与现金需存放于保险箱内。
4.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清查方式采用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6月进行;在发生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损失的情况下进行不定期清查,通过清查使账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工作,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办理银行业务收支、款项支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