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作者:姜文庆 发布时间:2022-04-26 00:54:07 点赞:次
1.我们对比《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发现,《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还包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由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提供,故《劳动合同法》禁止劳动合同中约定免除用人单位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则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3.我们一起看看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4.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书面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上述九项。
5.必须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另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力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如何才能表达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
3.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大类。
4.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是指以工作结束的时间为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同工同酬是相对而言的,劳动合同的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劳动合同除上述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内容。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如何讲解
1.各地法规中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大体上都没有突破《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
3.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4.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的规定,新增了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各位劳动者可以对照自己的劳动合同看看,是否有那些必要的条款是被遗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