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值税加计抵减最新政策2022)
作者:张国荣 发布时间:2022-04-27 11:24:36 点赞:次
1.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特点,抓好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及时跟踪研判相关困难行业企业恢复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专项配套支持政策,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关于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经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批准,部分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企业清单供金融机构参考。
2.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关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疫情防控税费支持政策,其中包括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3.本次延续执行加计抵减政策的主要内容均保持不变,包括政策的适用主体、加计抵减比例、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加计抵减额的抵减方法等均按照原规定执行,即按照39号和87号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4.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联系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纾困扶持措施,及时了解和反馈行业发展动态、难点问题、企业诉求和政策落实情况。

一、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值税加计抵减最新政策2022),如何快速理解
1.为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政策,在这里我就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重点内容以及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2.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22年度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应当以2021年度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这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是否超过50%来判定。继续通过民航发展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机场和直属机场运营、安全能力建设等予以补贴,对民航基础设施贷款予以贴息,对机场和空管等项目建设予以投资补助。
3.在11号公告发布之后,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开具和使用发票。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这里再继续强调两个事项:能够享受39号公告规定的10%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这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4.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5.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计提加计抵减额的基础计提加计抵减额的基础,也就是计算公式中的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是剔除出口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的。
6.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值税加计抵减最新政策2022),要怎么概述
1.这里再重点说明和强调以下四个事项:关于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请。纳税人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才能享受免税。加计抵减政策能否享受的判断关于销售额占比的计算区间,应对2019年4月1日之前和4月1日之后设立的新老纳税人分别处理。
2.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税人如果享受公共交通服务免税,按规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加计抵减政策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在确定主营业务时参与计算的销售额。
3.加计抵减政策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2022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4.鼓励地方财政对相关项目建设予以支持。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这里还需说明几个问题: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和班车。
5.前期未及时足额计提加计抵减额的处理。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
6.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民航等行业和相关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做到疫苗应接尽接,建立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登记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和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发挥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的积极作用,建立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
7.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方面,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