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等级查询)
作者:徐忠堂 发布时间:2022-04-28 03:10:48 点赞:次
1.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内容分值进行分解细化。第二十二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019年度之前的级别不再评价,其存续期间适用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2.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确定开展此项工作的范围和进程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致使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失真,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由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需要您注意的是:安徽省规定设有总、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其分支机构单独申报纳税的,总、分支机构均应分别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分支机构不单独申报纳税的,分支机构不能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款缴纳情况具体包括: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代扣代缴税款按期入库率。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的精神,确定开展此项工作的范围和进程,及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报告总局。
4.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没有重大异议的,即可确定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等级查询),如何快速概述
1.第二十三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评定完毕,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将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和有关评定资料向社会公布或露给他人。
2.第三章激励与监控第十条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第二十一条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实施动态管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研究后予以确定并告知有关各方。
3.纳税信用评级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税务登记情况,帐薄和凭证管理情况,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4.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以下均不含本数,所称以上、日内、年内均含本数。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积极协调、沟通信息、密切配合,纳税人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设置不一致的,由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定。
5.账簿、凭证管理情况具体包括: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发票的保管、开具、使用、取得;税控装置及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

二、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等级查询),怎样去举例
1.完成登记信息确认且核算方式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可自愿参评。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或代扣代缴、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费或解缴代扣代缴税款的,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是否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范围,由各市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
2.第十七条主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本项工作的协作,对各自初步确定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按照从低原则共同核定。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
3.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没有报备银行账号的情形,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
4.第十八条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各自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由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从低原则共同核定。纳税申报情况具体包括:按期纳税申报率;按期纳税申报准确率;代扣代缴按期申报率;代扣代缴按期申报准确率;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