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税收政策(近期/阐述)
作者:丁欣勤 发布时间:2022-10-02 07:59:03 点赞:次
封面新闻记者 喻言 实习生 李悦 金剑勇
4月12日,重庆市举行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杨波就封面新闻记者提出的“2022年针对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问题进行了回答。

重庆市举行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今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航空和铁路运输业以及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业都有增值税方面的针对性优惠政策。”杨波表示。
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今年3月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即2022年年底前,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杨波。
针对航空和铁路运输业,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针对公共交通运输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执行。在此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值得注意的是,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