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个税核定征收(当日/理解)
作者:罗长红 发布时间:2022-10-19 12:18:03 点赞:次
核心内容: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通常在日常财务核算时,根据相关规定,应纳税所得税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税率,故企业只重视收入、营业额、销售额的入账,忽略成本、费用的入账。虽然在日常报税中不受影响,但根据《国家税务总...
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通常在日常财务核算时,根据相关规定,应纳税所得税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税率,故企业只重视收入、营业额、销售额的入账,忽略成本、费用的入账。
虽然在日常报税中不受影响,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因此,无论企业经营期间采取的是何种征收方式,清算期间均应按上述文件规定计算清算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少计的成本费用都会导致利润和未分配利润虚增,不仅增加了清算所得,还会导致清算个人所得税的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