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的税务筹划(1分钟前更新)
作者:郑玲燕 发布时间:2022-10-22 05:08:30 点赞:次

建筑劳务是建筑公司常见的就业方式。因此,做好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规划和会计处理是建筑业会计的必要技能。那么如何处理建筑劳务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规划和会计处理呢?今天考啊会计网校带你去学习。
(一)建筑企业农民工的主要就业形式
1.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劳动形式;
2.建筑企业项目部直接雇用农民工;
3.建筑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农民工是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形式;
4.建筑企业与个人承包商(或团队)签订建筑劳务承包合同,农民工为个人承包商团队。
★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财税处理形式
1.与农民工是否构成雇佣关系
在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农民工与劳务公司形成雇佣和雇佣的劳动关系,有法律关系。
2.农民工成本的财务处理
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劳务公司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直接向建筑企业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凭劳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计算成本,并在工程施工-分包成本-人工成本科目中计算成本。
3.农民工个人所得税处理
在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农民工与劳务公司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构成劳动关系,与建筑企业没有法律关系。
3.农民工个人所得税处理在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农民工与劳务公司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构成劳动关系,与建筑企业没有法律关系。
农民工个人所得税由劳务公司代扣代缴。

★项目部直接雇佣农民工进行财税处理
1.与农民工是否构成雇佣关系
农民工与建筑企业构成法律关系
。建筑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2.农民工成本的财务处理(1)与长期合作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
农民工工资在建筑企业应付职工工资科目中核算成本。(2)与农民工签订兼职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兼职农民工与建筑企业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此,
建筑企业应付职工工资科目中非全日制农民工工资的成本核算。(3)与短期(三个月、六个月、不超过一年)不符合兼职就业要求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协议的,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约定的劳动报酬(按日、小时、工作量计算的劳动报酬)。
每月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时,在会计核算中,应在工程建设-劳动费科目中计算,而不是在应付工资科目中计算。会计凭证后附劳务发票、相关负责人签署的劳务付款结算单、劳务付款凭证、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农民工个人所得税处理上述第一、二种情形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第三种情形按劳动报酬所得税。
跨省或省内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地点为:工程作业所在地。
4.农民工社会保障处理全日制就业,企业需缴纳社会保障;非全日制就业,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劳动,企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社保筹划: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农民工以劳务派遣人员的形式进行财税处理1.与农民工的法律关系
在建筑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况下,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农民工与劳务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与建筑企业没有法律关系。
注意,建筑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农民工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注意,建筑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农民工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的数量不得超过企业总劳动力的10%。(2)劳务派遣员工只能在临时、辅助、替代岗位工作
2.农民工成本的财务处理(1)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仅约定劳务派遣公司总劳务派遣费(包括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人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费),则
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的总费用(不含劳务派遣公司收取的增值税进项税)在管理费-劳务费会计科目中计算;劳务派遣公司在应纳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会计科目中收取劳务派遣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
(二)建筑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在劳务派遣合同中约定的:
建筑施工企业只支付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费用,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费用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建筑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费用在应付工资会计科目中计算。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在管理费-劳务派遣费科目中计算。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在管理费-劳务派遣费科目中计算。
3.农民工成本的税务处理
(一)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建筑企业非代扣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前扣除企业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等费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的实际费用,税前扣除应分为两种情况:按照协议(合同)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动费用;直接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用。属于工资支出的费用,允许计入企业工资总额的基数,作为扣除其他相关费用的依据。属于工资支出的费用,允许计入企业工资总额的基数,作为扣除其他相关费用的依据。
(3)增值税处理
劳务派遣公司选择一般计税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建筑施工企业凭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增值税进项税的6%。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纳税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通过新系统中的差额税发票功能,开具自动打印差额税字样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劳务派遣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的5%。
4.农民工社会保障处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第(4)项规定:依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与个人承包商(团队)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农民工以个人承包商团队的形式进行财税处理1.与农民工的法律关系
由于个人承包商与施工企业签订了施工劳务承包经营合同,农民工视为承包商而非建筑企业雇佣的团队人员。
2.农民工成本的财务处理(一)承包商向工程所在地税务局开具劳务发票的,建筑施工企业凭承包商在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入成本,
会计科目工程建设-人工成本-人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