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是违法的不犯法吗(当日/热点)
作者:谢祖华 发布时间:2022-10-26 11:42:00 点赞:次

继网红主播雪梨林珊珊被罚偷逃税款八亿多之后,又一位网红大咖薇娅被同一家的税务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出了偷逃税。这次偷逃税额更高,连同罚款滞纳金共计13.41亿元。
网友担忧会不会下一位就是omg的李佳琪呢?
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高收入群体更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不管你是明星、主播还是企业家。
税务部门充分利用了税收大数据的技术优势,通过穿透式监管,让那些偷逃税行为无所遁形。
网上有些人纷纷表示“将个人收入以注册公司的形式,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不就是常见的“合理避税”的操作吗,怎么会被判定为是非法的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些带货主播们的各种“避税”手法。

(一)将个人收入转化为企业经营所得
以雪梨个税案为例,其将直播带货收入转入名下注册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这部分收入即变为经营所得,按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要知道直播带货收入金额之高应该是按照35%的税率顶格计税了。即便如此,也比之前按照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45%的税率低了10个百分点。

(二)虚列支出项目
仅仅依靠将个人的工资薪金转化为个独企业经营所得的,虽然税率降低了10%,但也不可能实现将其几千万元的的工资、劳务报酬所得少缴纳上千万的个税,除了改变收入的性质以外,还有多计费用支出,以降低其应纳税所得额。然而不合理的多计支出就属于虚列支出了,属于偷漏税行为。

(三)利用税收洼地享受低税率
雪梨、林珊珊等人选择在广西、江西、上海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刚刚被查处的薇娅,也是在上海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实只是帮助他们“避税”的空壳公司。因为在这些地域注册的企业能够享受税收洼地给予的低税率,例如可以通过申请核定征收来适用更低的税率,有的个独企业甚至不用交税,只对投资者个人经营所得征税,从而帮助这些盆满钵满的直播们减少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