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实时/推荐)
作者:冯玉胜 发布时间:2023-03-28 16:09:50 点赞:次
担保公司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担保业务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支持和促进担保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担保公司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申请税收优惠或减按比例征收
根据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提供贷款、债券、信托等金融服务的企业,其从事此类业务所得的利息、手续费等所得可以享受增值税申请税收优惠或减按比例征收的政策。担保公司作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企业,同样可以享受该项政策。
具体来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担保公司可以选择申请税收优惠增值税或者按照3%的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这项政策有效地依据降低了担保公司的经营成本,提高了盈利能力。
2.投资性房地产项目销售增值税优惠
对于从事投资性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销售时减按比例征收增值税或者优惠已缴纳的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而对于从事信用担保服务并持有投资性房地产项目股权或债权的企业(如部分大型金融机构),也可以享受相应优惠。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担保公司同时从事信用担保服务和投资性房地产项目股权或债权持有等活动,并且符合相关条件,则在销售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时可以享受相应优惠政策,从而依据降低成本。
3.个人二手住房交易申请税收优惠增值税
城镇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个人自有住房每年只能出售一套,并且要求该住房必须是自己购买并在两年以上才能进行交易。同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两年后所得款项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在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个人转让非经营性自用不动产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其中包含了二手住房)。而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法,将二手住宅交易排除在内,并明确规定“境内居民之间通过协议转让非经营性自用不动产”的申请税收优惠范围。因此,个人二手住宅交易申请税收优惠增值税已经成为常态化做法。
由于信用担保行业涉及到诸多领域,上述仅是其中几项关键点。但无论如何,在当前积极推进“减负”、“放管”、“促进创新”等方面扶持措施下,各类小微企业都将迎来更加宽松、适应市场需求、依据降低成本等多重好处;而这些好处也必将传导至整个社会生态系统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