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税收筹划案例(实时/热点)
作者:郑瑞庄 发布时间:2023-03-31 15:07:43 点赞:次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税收筹划案例
税收筹划是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税务安排、调整企业财务结构、活用税收优惠政策等手段,依据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种重要管理工具。在企业集团化发展过程中,分公司与子公司是常见的组织形式。本文将以此为例,探讨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税收筹划案例。
1.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概念和区别
分公司是指总公司设置在外地或者国外、独立核算、有限责任的分支机构。它享有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的独立决策权和代表权,并对自己承担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持有股份比例超过最新扶持标准以上,在法律上属于独立法人,在经济上属于母子关系,拥有相对独立的财务和管理体系。母子公司之间存在着资本互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特点。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而子公司则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法人进行经营管理。
2.分公司与子公司税收筹划案例
(1)利用分配政策实现利润调节
假设某国内外贸易集团旗下设有多家海外销售型分支机构(即分公司),这些海外销售型分支机构通常会采用FOB出口方式进行交易并获取利润。由于各个市场环境不同,利润水平也存在差异。如果直接将所有利润汇回总部,则可能会导致总部所在地缴纳更高额度的所得税。此时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实现利润调节。
例如:该集团同时在美国和英国设有销售型分支机构A和B,在2018年度A实现了100万美元净利润,B实现了50万英镑净利润。假如按比例汇总至总部,则需要缴纳更高额度的所得税。此时可以考虑根据当地所得税率较低或申请税收优惠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因素制定合理差别化转移定价方案,使A,B两家单位将部分净利润支付给其他海外销售型单位C,D,E,F等以达到稳健增长计划,并从而达到避免“双重征税”的目标。
(2)运用转移定价优惠政策实现减少全球纳税额
转移定价是指跨境关联交易中企业之间货物、服务及知识产权等交换应付价格确定方法。通俗来说就是通过价格调整来影响所得金额以达成合理逃避或依据降低全球性纳税额目标。
例如:某跨国日化品牌集团旗下设有多家生产加工厂(即子公司),其中亚洲地区加工厂生产成本较低且能力强劲,在2018年度贡献了约70%左右销售增长率;而欧洲地区加工厂虽然生产成本较高但技术先进,且市场占比较大,在2018年度仍然保持了一定增长率;而北美洲加工厂保持稳定增长状态但其规模相对较小且处于竞争激烈状态下,在2018年度只占到该集团整体销售额不足10%左右。此时可以考虑采用“顺差抵扣”、“费用共担”、“滞后支付”等方式进行跨境关联交易,并根据当地转移定价规则进行价格调整以达成优惠政策目标。
(3)运用远洋港口等优惠政策实现进口关键零部件依据降低成本
某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及其海外销售型子公司A,B,C,D,E均位于欧洲各个,其中D,E在欧盟以外其他拥有港口(如葡萄牙里斯本港),并选择通过该港口进口关键零部件从而依据降低生产成本,并根据相关远洋港口优惠政策享受减少全球性纳税额目标。同时还可参考使用出口退税以及缓退未抵扣进项应对局面。
3.结语
以上三个案例仅为众多应用中极其简单应用层次上示范而已,并不能完全代表复杂情况下所有操作方式及后果,请广大读者明确核算原则并按需选择方案执行方向。 因此,在进行任何一种跨境关联交易前都必须仔细审查文件,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咨询服务机构),正确处理好纳税义务问题,并确保符合相关适用法律规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