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法三十二条(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的解读)
作者:周建川 发布时间:2022-03-27 18:44:45 点赞:次
1.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2.会计证取消后,初级职称直接进阶为财会领域的门槛证书。解读:从事会计工作虽说可以无证,当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就要具备会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或者拥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部分单位变相为职工发放福利,存在单位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新政明确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以上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会计证取消后,继续教育成了会计人最关注的事情了。
4.做好法规政策修改和宣传引导。第四十六条养老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并依照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5.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6.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7.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第三条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一、征管法三十二条(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的解读),如何表明
1.全国约有4000万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有证的大约只有2000万。对不同性质的资金应设置明细账,分别核算(第十条)。主要包括:虚增他人存款额从而虚增应付利息、虚增发包工程量、加大材料消耗量并私自销售、虚增合同或发票支出、虚增人员及工资并冒领、重复报销、个人消费公家报销、虚增股权收购成本予以私分等。
2.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应当向民政部门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民政部门应当提供备案回执,书面告知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以及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第四十九条国家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给予开除处分: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3.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第二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第五十九条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4.上述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二、征管法三十二条(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的解读),怎么才能举例
1.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有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需要,以后继续教育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新规新增内容: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2.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3.主要包括:虚构合同支出,伪造发票报销虚构的费用等。第二十九条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严禁违反规定要求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有关企业等单位免除上述费用。
4.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对用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履行投资者权益、收缴资产收益的。
5.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属于捐助性法人,民政部门还应当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防止变更性质。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支出。
6.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