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金税率(年终奖金的税率)
作者:贾爱菁 发布时间:2022-03-28 21:24:16 点赞:次
1.2021年12月发放年终奖12610元,小李没有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收入。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小张2015年全年的年终奖两万元,而小张的同事则因工作未满一年,不符合公司发放年终奖的条件,则一分钱的年终奖都没有。年终奖是临近过年时,公司对员工发放的一项工资福利。
2.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结论:两种计税方法相比,明显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度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缴纳个税更合适。
3.也叫做一分为二法,也就是把年终奖39000元年终奖,拆分为36000元年终奖和3000元工资。小张的同事则不符合公司规定,不能得到年终奖。
4.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案情回放:小张2010年进入汉口一家贸易公司做销售代表,公司明文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员工,都有资格领取年终奖。
5.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6.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有的并入会少缴税,有的不并入会少缴税。

一、年终奖金税率(年终奖金的税率),如何开始确立
1.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小张另一同事是8月底辞职的,公司以同样理由没给予年终奖。
2.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3.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以上递延和拆分法,一定是在考虑年终奖和工资整体个税情况下做考虑,也就是说首先你要整体计算,年终奖是单独计算个税划算,还是年终奖和工资合并计算个税划算,然后再来考虑年终奖单独计税的盲区问题。公司解释:年终奖是公司对自己员工的奖励,而公司结算年终奖时,小张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没资格获得年终奖。
4.全年应纳税所税是否大于36000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5.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二、年终奖金税率(年终奖金的税率),要怎么样认知
1.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虽然公司结算年终奖是2010年1月20日,小张此时已离开公司,年终奖是对上一年度的奖励。
2.全年应纳税所税大于36000元,合理分配全年一次性奖金金额。结论:此种情况下,年终奖个税单独计算和年终奖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税,两种计算方式。
3.2021年12月发放年终奖12600元,小李没有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收入。来源:财会部落、网络,劳动部门提醒,加班工资与年终红包的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相互抵充。
4.2016年1月20日,公司核定了员工的年终奖,没有小张的份儿。
5.当然实务中还有其他办法,是应当注意一些方法存在涉税风险。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税:36000÷12=3000(元),对应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税率3%,应缴纳个税为:36000*3%=1080(元)结论:两种计税方法相比,明显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入当年度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更合适。
6.根据往年劳动者的投诉热点发现,一些企业把年终奖变成了加班工资的代名词。而年终奖在发放给员工的时候,因为是税收的征收范围内,所以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