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非居民(非居民个人所得税)
作者:邹龙 发布时间:2022-03-29 19:59:34 点赞:次
1.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税款计算非居民个人的以下九项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为前四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称为分类所得)。前四项所得非居民个人取得前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2.情况高管人员一个纳税年度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注意:仅限于工资薪金所得,境外雇主支付且承担部分免税。到2018年第七次修正个人所得税法时,由于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以及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快速提高,与国外生活水平差距快速缩小,附加减除费用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税法取消了这一规定,改为按照居民个人年度减除费用6万元标准换算为非居民个人月度减除费用5000元,从而实现了内外纳税人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公平一致,充分展现了力求税负公平统一的税制改革方向。
3.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过程中,非居民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相应扩大和调整,既是健全税收制度、优化税制体系的合理之策,也是堵塞征管漏洞、防范国际逃避税的必要之举,更是维护我国税法权威、彰显我国税收主权的重要保障。从税制原理上讲,非居民个人和居民个人在纳税义务方面存在区别,计税方式应该是基本相同的,以体现税制公平原则。

一、居民非居民(非居民个人所得税),怎么去研读
1.将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提供给丙公司使用,收取使用费50000元。
2.对非居民个人所得的征税范围在变化,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初心不变。对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式在变化,税制朝公平统一的方向推进不变。境内支付的全部所得以及境外支付的境内所得计入境内计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
3.自2007年起历次调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时,都要同步的调整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两项扣除总额保持在4800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仅就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5.主要针对外籍个人征收的非居民个人所得税,其纳税人定义、征税范围、计税方法、征收管理等制度安排也都随之有了深刻变化。今天在节目当中我们继续走进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的‘变’与‘不变’。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以工资、薪金所得为例,1980年税法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每月收入减除费用为800元,当时这一标准相当于547美元的美金。
7.主要针对外籍个人征收的非居民个人所得税,其纳税人的定义、征税的范围、计税的方法、征收管理等制度安排也都随之有了深刻变化。

二、居民非居民(非居民个人所得税),怎样界定
1.工资薪金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6个月分摊,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2.例:美国人琳达为非居民个人,2019年6月在我国取得收入情况如下:取得甲公司发放的工资薪金10000元,取得乙公司的设计收入200000元。1993年第一次修正后,应税所得类型增加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5项所得类型,征税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适当的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
3.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是税制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也是税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的征税范围较窄,仅列举了工资、薪金,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和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6项所得类型,税目数量有限。
4.两笔奖金分别由境内公司、境外公司各支付一半。2005年修法时把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不变,仍然是3200元。
5.2018年第七次修正时,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到了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非居民个人仍然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