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机抵扣增值税(关于税控设备抵扣增值税的规定)
作者:葛英平 发布时间:2022-03-30 08:56:17 点赞:次
1.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2.税控设备及服务费全额抵减申报表填报一般纳税人填报涉及表格:《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需要将当期发生的税控设备费及服务费抵减金额填写在第1栏第2列及第3列中,将本期需要使用抵税的金额填写在第4列中。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4.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的专票,是否需要认证。
5.企业股买的税控设备分开票机是否可以抵减。初次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小规模企业未产生税金也需要进行纳税申报,除上述以外的设备费用和服务费,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作为进项抵扣。就不用填写数据,只需要填写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需要去大厅申报则需要盖公章,如果实在网上申报只需要保存,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一、税控机抵扣增值税(关于税控设备抵扣增值税的规定),如何做评述
1.购买的卷票开票机、支付的远程认证服务、会员费等可否全额抵减税额。
2.如果有收入则需要填写收入栏,填不含税收入,如果季度收入不足9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免税政策,不用缴纳增值税,超过免税收入额,则全额按3%计征增值税。
3.只要是增值税纳税人,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两项费用发票均可以全额抵减税额。需要注意的是连续三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将被税务局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4.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发票能否抵减税额。可以继续抵减,申报时可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的发生额里。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主表:第16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将会根据《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本期实际抵减税额自动带出数据进行抵减。购买的卷票开票机、支付的远程认证服务费等可否全额抵减税额。
6.当本期发生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实际发生额填入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发生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的金额填入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减征额不足递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二、税控机抵扣增值税(关于税控设备抵扣增值税的规定),怎么做解读
1.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税控设备未抵减税额的,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后是否可以继续抵减。
2.该纳税人本月应纳税额为1000元。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仅初次可以抵减,如果丢失或损毁重新购买则无法抵减。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是否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备注: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当期抵扣不完可以结转下期抵扣,没有抵减期限限制,另是购买全价全额抵减企业应纳税额。常见问题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是否都可以抵减。技术维护费是指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服务费,不包括其它类型的服务费。
4.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丌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243号)规定:金税盘零售价格降为200元;税控盘零售价格降为200元;报税盘零售价格降为100元。
6.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